免費小說網 > 濁世第一仙 > 第六十八章 發死人財
  張棄和莫愁又在柒樹林內呆了三天,然后走出了柒樹林。

  這三天,張棄是用來鞏固狀態的,而莫愁則利用這三天,回復了滿身的傷勢。

  這三天里,張棄時時會聽到她壓抑的呻吟,每聽一次,他就會自責一次。不是為了救他,她怎么會把自己弄得像一個渾身布滿裂痕的瓷娃娃,怎么會全身上下多出數以千計的傷口?

  他有些寵溺地看看她。此時在柔和的朝陽下,她正默默地走在他身邊。

  被他突兀地看著,她有些莫名其妙,小臉嫣紅,問道:“看什么?好看嗎?”

  “嗯,好看。”張棄無師自通地說了一句,眼見對方小臉更紅,他卻又不知該說什么了。

  說實在的,此時的莫愁,其實并不是太好看。

  她太瘦了,膚色發黃,一副發育不良的模樣,與“好看”根本不沾邊。

  要像長孫家的兩個女孩一樣,身段挺拔,膚色白皙,五官秀麗,那才叫好看。

  當然莫愁其實也是個美人胚子,五官很是柔和,一對眼睛特別大特別亮。而且進入萬丈山后,她的伙食實際上改善了許多,天天有肉吃,還盡是些營養豐富很有靈氣的妖獸肉。加上解脫了那么多的農活,所以她那營養不良的模樣已經有了些改善,早不止當初十來歲女孩的模樣,長高了一些,胸前也突出了一些,皮膚也變白了一些。

  不過張棄好像并沒有關注這些,他只是問道:“莫愁,你現在對風靈氣,是不是更能掌控了?你那‘隨風步’我看還可以有些改進,是不是多在那上面下些功夫?”

  這三天兩人當然不會白過,在修煉、煉丹和養傷之余,他們還梳理了自己的功法秘笈。

  那個蕭大堅自稱精通三十一種刀法,張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過在蕭大堅那枚靈器下品須彌戒里,他們倒是找到了五六種秘技,有紙質也有玉瞳,只是不知道他是從哪兒得來的。

  六種秘技都是凡技,并不怎么珍貴,但對張棄他們來說卻是很有用處的。因為這些秘技,有刀法、槍法、劍法,也有掌法、身法,正好彌補了他們不會招式的弊端。

  以往他們會罡氣,那只是有了質;現在他們找到了招式,等于就有了形。

  所以張棄和莫愁都修煉了那部身法秘技,主要是采那里面的步伐。至于內在之神,莫愁是采風之輕靈,她把這身法取名為“隨風步”;張棄則采火之迅烈,便命名為“踏火步”。

  此外,張棄還學了那門劍法。他不喜歡用槍,也不愛用刀,所以那柄斷槍被他丟了,九環鋸齒刀也被他放在靈鼎里熔了,花了一天一晚的時間,鍛造成了一柄三尺長劍。

  他發現靈鼎不但能夠煉丹,也能用來煉器,雖然只能煉些小器具。

  柳葉刀倒是被莫愁拿去了,她修煉的便是那部刀法:隨風一刀。

  當然不學這些刀法、劍法、掌法、身法,其實也不是太影響他們的實力。但張棄還是愿意給風罡、火罡套上一些外殼,只因為他時刻記住,他們修仙者的身份,不能輕易暴露!

  莫愁點了點頭,不過她不愿在自己身上有太多話題,她寧愿多聽大哥哥講,反正他講的都是正確的:“大哥哥,你再給我說說,血丹境到底是什么個情況?我沒聽得太明白。”

  說這話的時候,她有些羞澀,因為張棄已給她講過三遍了,她不是沒明白,而是太好奇。

  張棄倒沒有不耐煩,寵溺地笑笑,道:“血丹境是修煉的第二個境界,我們原本氣態的丹田會凝結成液態。你想,丹田大小不變,這液態的真氣,不管是數量還是質量,會比氣態的要增加多少?所以血丹境和氣丹境,實在是天差地別。而且,氣丹境能夠發出罡氣,但只能附著于攻擊之上;而血丹境修士的罡氣,卻能脫離本體而獨立存在。”

  他看看四周,忽然朝著左前方一株小樹,“呼”地拍出一掌。只見他掌心里赤紅光芒一閃,那碗口粗的小樹不但應聲而折,竟是瞬間化成了一支大火炬,火光頓時照亮了樹林。

  莫愁咂了咂雙唇,張棄之前雖然給她講過這些東西,但并沒有示范過。現在她親眼看到了,更覺得血丹境的強大,要是自己有一天也能夠達到血丹境,那該多好啊。

  張棄察覺到她心理的變化,笑著安慰道:“你是羨慕血丹境的強大吧?好好修煉,你也可以很快到達血丹境的啊。你知道,我們是修仙,不是修神,不講血脈和竅穴那一套,我們講的是靈根。這個,在《仙靈遺解》里面有詳細的論述,它看的是你的悟性,和對天地靈氣的感知程度。而且我們也測過了,你是單一風靈根,大名鼎鼎的‘風靈之體’呢。”

  莫愁略有些自得地笑了笑,然后又換了個話題:“大哥哥,你那天渡劫的時候,可把我嚇壞了。你怎么會遇到那么強大的天劫呢,居然是兩道蝕骨陰風,而且是六道天雷!”

  張棄搖搖頭:“我也不知道。”他回過頭又責備道:“不過莫愁,以后你可別干這種傻事了,你怎么想的,居然跑來幫我抵抗天雷!你不知道,那天看到你那慘樣,我有多害怕!”

  莫愁原本有些小委屈的,聽到他最后一句話,又沒來由地笑逐顏開,卻似十分欣喜。

  兩人說著笑著,一路十分輕快,很快出了柒樹林,前面便是黑神山了。

  黑神山原本有個奇遇點,據說是一個山洞。不過張棄他們耽擱的時間太多,這個奇遇點早就被發掘出來,現在已是人去樓空,原本漫山遍野的血祭者,也早就不知了去向。、

  所以來到黑神山下,他們就只遇到了五六個血祭者湊在一起。

  這幾個血祭者修為都不算強,領頭的是一個氣丹境初期的黑衣青年,二十五六歲;另幾個都是一品、二品武者,若是在進入萬丈山以前,可能還能在血祭者中排得上號。不過現在嘛,可能連中等也算不上了。

  張棄發現這萬丈山里十分適宜修煉,不管是誰,在這里面的修煉速度,都要比外面要快了許多。如果不是血祭開始時,在萬丈原上那“見面少一半”的拼死廝殺,其實張棄隱隱覺得,這圣之血祭還真的是他們的一次機遇,雖然不知道那神諭,到底有什么目的……

  那幾個人都看到了順著山道走來的張棄二人,登時都是雙眼一亮。

  那黑衣青年便迎了上來,滿臉和煦的笑容:“喲,兩位兄弟……兩位,現在才來啊!”

  在血祭者中間流傳著一個道理,叫做越走在后面的人,實力越差,因為實力強的,都跑前頭去搶奇遇點去了,哪能在后面耽擱時間?加上張棄和莫愁的穿著,雖然外面罩著錦衣,里面卻還是原本的素白布衣,這可是標準的窮人打扮。

  除了平民,血祭還有許多貴族富豪子弟參加,他們都是身著錦衣的。他們的個體實力雖然都很強大,但在萬丈山中,卻有不少錦衣少年丟了性命,他們的錦衣,便落入了平民少年手中。所以在萬丈山,千萬不要用山外的眼光來看待,沒準平民身上的錦衣,就是搶來的。

  外罩錦衣不算富貴,只有內衣都是錦緞的,那才是真正的貴族人家。

  既然都是平民,又來得如此之遲,自然就是實力極差的一類了。雖然黑衣青年看不出張棄二人的修為深淺,因為兩人的修為都要高于他,但他對自己,卻是極有信任的。

  “既然大家相聚,就是緣份。來來,咱們都過來,從長計議!”

  “你到底想說什么?”張棄皺了皺眉,不著聲色地避開他伸過來的手掌。

  “哎呀哎呀,咱們都是要去奇遇點的,目標一致,行動也要一致嘛。”黑衣青年笑呵呵地,看著十分單純:“要知道,那奇遇點雖然已經全空了,但畢竟還殘存了一些機關的……”

  “去奇遇點?奇遇都被人家得走了,這個時候去奇遇點做什么?”

  張棄感覺有些莫名其妙,便想擺脫這幾人。但沒想到他剛走兩步,居然被這些人圍住了!

  “兄弟這就不仗義了。大家目標不都一致的嘛。奇遇雖然沒了,但為了爭奪奇遇,那可是死了不下兩三百人。現在這些人的尸體,還都擺在那‘子虛洞’外邊呢。兄弟,你難道敢說,你不是為了那兩三百具尸體而去的?”黑衣青年一臉篤定,臉色卻明顯冷了下來。

  “尸體?尸體有什么好的,值得我們去跑這一趟?”張棄已經有些不耐煩了,冷冷問道。

  “尸體雖然沒什么好,但尸體上的須彌戒、衣裳、兵器,卻都是好東西。明人不說暗話,難道你敢說,你走這條道,不是這個目的?”

  黑衣青年冷冷質問,那幾個青年也似乎抓到了張棄的把柄,一個個冷笑森森。

  原來這些人,為的是發死人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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