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小說網 > 開局拒絕申請,吃虧是福! > 283、決定對其從重判處
  審判席上,祝振建點點頭,目光掃視場下一圈。

  “下面進行第二輪法庭辯論,各方有無新的辯護意見需要補充?”

  公訴人聞言站起身來,朗聲道:“二十四位被告人無視法律,……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請合議庭根據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犯罪情節、犯罪性質、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依法作出判處。”

  被告席上,周立坤一馬當先,開口道:“審判長,我們公司雖然某些問題上的處理方式有些不當,但我們初心是好的,我們積極履行合同,為他們提供培訓學習的地方,后來又為他們安排內推和面試,解決他們的就業問題,就連合同上的兩千元生活補貼我們也有發放,沒有任何的弄虛作假,綜上所述,我覺得我們不應該被認定為詐騙。”

  這番話,周圍的被告人和律師聽了都搖頭,更別提旁聽席上的眾人了。

  “這個人怎么回事,還初心是好的,完全就拋開事實不談是吧?”

  “魔怔了唄,對他不利的那些東西只字不提,就挑好的說,這種人在現實生活中還少見嗎?”

  “他們公司沒有培訓資質就已經算是欺騙了,沒有證還騙人交錢培訓,這不是扯淡嗎?”

  “……”

  隨著旁聽席上議論的眾人被法警出面警告,被告席的那些被告人也發表了自己的辯護意見。

  清一色的無異議和認罪,剩下的交給律師來處理。

  不認罪還能怎么樣,羅艷慧和衛子全等人,在被警方拘留后,就知道事情有多嚴重。

  等到家人請來的辯護律師過來一分析,更是嚇得面色慘白,淚流不止。

  不過好在他們這些人只是公司的員工,不是股東,分到的贓款不是很多。

  如今主動退還違法所得,也有利于減刑。

  被告人發表完意見后,他們的辯護律師站出來,為他們進行辯護。

  “法官同志,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我方沒有異議,我方當事人羅艷慧走上犯罪道路有值得同情之處,她做出這種事情并不是因為她主觀惡性有多大,其法律意識淡薄和公司對其進行的誤導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在此前她沒有任何前科劣跡,在接受警方審訊時也是積極配合,如實供述罪行,同時還主動退還違法所得,因此懇請法庭判案時予以考慮。”

  “法官同志,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我方沒有異議,不過請念及我方當事人某某某在本案中系從犯,其主觀惡性較低,并且此前沒有前科劣跡,在被警方抓捕后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供述,對于違法所得也是積極進行退還,請求法庭考慮以上幾點,對我方當事人從輕進行判處。”

  “法官同志,我方當事人某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并且自愿認罪認罰,積極退還違法所得,雖然他的行為為法律所難容,但是刑罰本來就是講究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希望合議庭能夠考慮以上情節,對當事人從輕處罰。”

  “……”

  隨著各方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發表完畢,審判長祝振建繼續主持庭審。

  “法庭已經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并把控辯雙方的意見記錄在案,法庭辯論到此結束。”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人在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還享有最后的陳述權利,下面由被告人依次作最后陳述。”

  周立坤在這個環節,沒有意外,表現依舊是那么的亮眼,完全不顧辯護律師為其發表的認罪陳詞。

  “法官同志,我承認我們公司在招人時使用的方法有不妥之處,但現在該退還的錢財我們已經退還,如此一來,我們公司就相當于給他們免費進行培訓和幫他們找工作了,希望法庭能考慮到這一點,判我無罪。”

  周立坤誠懇地說出這一番話后,對自己的表現還是非常滿意的。

  至于其他人,則是用一臉怪異的目光看著他。

  旁聽席上,有人忍不住出聲進行評論。

  “翻譯一下,錢都給退了,他們公司相當于白打工,免費給他們培訓和找工作,這是在干好事啊,沒理解錯的話是這個意思吧?”

  “是這樣的沒錯,被抓退錢就想全身而退,想得挺美的啊。”

  “不愧是老板,說起話來水平還挺高,厲害啊。”

  “……”

  旁聽席一陣騷動過后,也是立馬安靜下來。

  其余的被告人沒有頭鐵,嚴格聽從律師的囑咐,排隊認罪進行道歉。

  “感謝尊敬的審判長給我這個機會,我沒有什么要陳述的,我認罪!”

  “對于我的行為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我在此深感抱歉和自責,并誠摯的向被害人表達真誠的歉意,對不起!”

  說到這按照律師的交代,深深鞠了一躬,表明認錯態度。

  “現在我已經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日后一定會嚴加改正,保證以后不會再犯,希望各位審判長和合議庭能給莪一次改過的機會,謝謝!”

  隨著最后陳述完畢,羅艷慧和衛子全等人,眼里都閃爍著淚花,看起來非常后悔和自責。

  在嚴厲的刑罰面前,他們沒有了騙人時的意氣風發,表現出了普通人的常態。

  這神奇的一幕,令人感到唏噓。

  “咚——”

  審判席上,祝振建敲響法槌,沉聲宣布道:“今日的庭審到此審理結束,現在休庭十分鐘,審判結果將于開庭后再行宣告。”

  合議庭成員離開后,眾多被告人向自己的辯護律師投去詢問的目光。

  理所當然的,他們得到了寬慰。

  “放心,該做的都做了,你的刑期肯定不會太高的,你進里面好好表現,說不定還能提前出來。”

  “耐心地等候結果吧,你一定會獲得從輕處罰的。”

  “……”

  就在這時,周立坤也是看向了自己的辯護律師,開口問道:“李律師,我這個情況會怎么判,應該能獲得無罪釋放吧?”

  李律師此時已經戴上痛苦面具,擺擺手道:“你還是別來問我了,該說的和該做的我都為你做了,你自己不聽勸,法庭會怎么判我也不清楚,但你是個成年人,不管結果如何你都應該學會自己承擔。”

  周立坤似懂非懂地點點頭,律師說不清楚,他也就不再多問。

  很快,合議庭成員重新坐回審判席上,審判長敲響法槌。

  “咚——”

  祝振建坐在審判席上,沉聲宣布道:“歷時一個上午,四月城穿林區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審判庭,對公訴機關控訴周立坤、衛子全、羅艷慧等二十四名被告人涉嫌詐騙罪一案,現已審理完畢。”

  “本院認為,被告人周立坤、衛子全、羅艷慧等二十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根據各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犯罪情節、犯罪性質、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結合庭審情況,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最終作出如下判決:”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立坤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歸案后沒有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在庭審過程中沒有認罪認罰。

  其退還違法所得這第一點,本院予以肯定。

  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

  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予以采納。

  根據被告人周立坤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決定對其從重判處。”

  “據此,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最終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周立坤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十萬元(罰金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二、由被告人周立坤退還的違法所得兩百萬元,按比例發還給各被害人。”

  這個判決才聽到一半,周立坤就已面色發白,聽到最后,更是渾身顫抖,內心恐懼不已。

  他犯了詐騙罪,被判刑十三年!

  為什么會這樣?

  沉重的判決落下,周立坤那被豬油蒙蔽的意識,突然恢復了短暫的清醒。

  律師好像曾經跟他說過,詐騙兩百萬,一般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周立坤這才意識到,他剛剛錯得有多離譜。

  他居然誤以為錢也退了,活也白干了,就應該能得到法律的寬恕。

  現如今他只被判刑十三年,不知道是該慶幸,還是該感到不滿。

  如果聽律師的話,認罪認罰的話,情況會不會好一點?

  想到這,周立坤趕忙顫著聲音,驚恐地喊道:“法官同志,我知道錯了,我剛剛一時鬼迷心竅,我認罪,我愿意認罪認罰,并且向被害人道歉,請法官同志對我從輕發落。”

  周立坤剛開口,立馬成為了全場的焦點。

  旁聽席上,陸仁嘉不由愣住,好奇地打量著周立坤。

  這判決落下才幡然醒悟的被告人,他還是第一次見。

  與此同時,身旁傳來眾人的議論聲。

  “被判刑了才知道認罪認錯?現在還想讓法官改判?做夢呢吧。”

  “剛剛不認罪現在才認罪,這個周立坤真是搞笑,笑死我了。”

  “嘖,他以為庭審是兒戲嗎,這是說反悔就能反悔的?”

  “……”

  審判席上,祝振建第二個判決還沒念出小半,就被周立坤突如其來的認罪所打斷。

  祝振建當即眉頭一皺,拿起了法槌。

  “咚——”

  “第一次警告!請被告人控制好自身情緒,請勿擾亂法庭秩序!”

  “若是不聽法庭制止,致使案件無法繼續正常審理或者導致案件審理被迫中斷,構成犯罪的,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怕周立坤不清楚問題的嚴重性,祝振建還貼心作出了解釋。

  剛剛混亂的瞬間,李律師也對其作出了警告。

  “我勸你閉嘴,你想繼續鬧下去為自己加刑嗎?”

  周立坤頓時面色慘白,淚水洶涌而出,開始痛哭流涕起來。

  這三年白干了,還搭上了十三年的自由,和十萬塊錢的罰金……

  這一刻,他感受到了深深的絕望和無助,渾身癱軟,直接坐到了地上。

  “……”

  宣判還在繼續,那些投資的股東,同樣被判了十年到十二年的刑期不等,并處罰金十萬元。

  羅艷慧和衛子全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不等,處罰金一到六萬元。

  而那些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的從犯,由于情節不嚴重,認罪態度良好,則是獲得了緩刑。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某某某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予以減輕處罰。

  歸案后如實供述,自愿認罪認罰,已退還違法所得,予以從輕處罰。

  根據被告人某某某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決定對其適用緩刑。

  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

  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予以采納。”

  “據此,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最終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某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五千元(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二、由被告人某某某退還的違法所得九萬元,按比例發還給各被害人。”

  “……”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日起十五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咚——”

  隨著判決宣讀完畢,祝振建敲響法槌。

  至此,這場庭審終于落下帷幕。

  被告席上,二十四位被告人,神色不一。

  面露驚恐、害怕、顫抖……但無一例外,都在以淚洗面。

  他們之中,有些人知道這份工作不道德,或許還會違法。

  但從未想過這是犯罪,會因此遭受到法律的嚴重制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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