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小說網 > 他比我懂寶可夢 > 第567章,心血來潮的念頭
  杜雙伶有一張精致的臉,五官明晰,今天穿了一件米褐色風衣。

  頭發是隨意攬著的,有些發梢軟在肩頭,有些耷在脖子里,還有一些攏在垂涎欲滴的胸前。

  看她從通道出來,張宣有那么一絲恍惚,記憶好像在倒退,好像回到了87年第一次見到她的模樣。

  見心上人這么深情地凝視著自己,杜雙伶頓生歡喜,快走過來挽著他的手臂彎,微微仰頭望向他,“親愛的...”

  眼瞅著這張近在咫尺的好看臉蛋,張宣心里彌漫著一種說不好的情緒。

  伸手抱著她:“來了。”

  “嗯。”

  “路上累不累?”

  “還好,想到能很快就見到你,就不覺著累。”

  張宣再次緊了緊手臂,良久才松開她,牽著她的手說:“走吧,跟我回家。”

  “好。”

  臨走前,杜雙伶還有些不好意思地對國際結算老師招呼:“老師。”

  見到杜雙伶,姚老師臉上表情豐富多了:“回學校了。”

  “是。”杜雙伶笑意盈盈地應一聲,隨后說:“老師,那我們走了。”

  姚老師微笑頷首,目送兩人離開。

  旁邊的青年男士跟著瞧了會,問:“這就是你們管院的那位?”

  “對。”

  “你給他上課緊張不緊張?”

  “還好,他上課時和其他同學沒什么區別。”

  “他這樣的人也認真聽你們上課?”

  “差不多,要么不來,來了態度還是不錯的。”

  姚老師話只說了一半,心道這位首先得和一姑娘傳會紙條,然后才上課。

  車上。

  張宣征求意見:“餓不餓,我們要不吃完飯再回去?”

  杜雙伶輕輕搖頭:“不要,我們直接回去吧,慧慧和青竹已經做了飯在等我。”

  張宣問:“她們在家?你跟她們聯系了?”

  “現在沒有聯系。不過出發前跟她們約好的。”

  “那成,我們回學校吃。”

  回去的時候,雨又慢慢變大了。

  到了教師公寓時,雨從絲線變成了暴雨。

  張宣抬頭望一眼黑漆漆的夜空,暗自感嘆:自己果然是老天爺的親兒子,到家就變了。

  收起傘,兩人直接上了二樓。

  門開門關。

  兩人連鞋都來不及換,相視片刻后,就黏糊在了一起。

  感受到張宣比過往還熱情的動作,杜雙伶溫柔地順著他。

  良久才咬斷晶瑩絲線說:“我先去洗個澡,有些餓。”

  “好,我幫你搓背。”

  “不要。”聽到要搓背,杜雙伶直接一溜煙跑進了主臥,接著門一關,萬事大吉。

  相處這么久,誰還不知道誰呢?

  要是讓他搓背,估計今晚都別想吃飯了。

  三樓。

  鄒青竹在窗戶前探頭張望了一番,道:“雙伶回來了喲。”

  文慧抬頭看看墻上掛鐘,11:34

  不太早了,馬上凌晨。

  外面風大,鄒青竹把窗戶關上,坐過來說:“慧慧,我們打個賭。”

  文慧問:“什么賭?”

  鄒青竹說:“你猜雙伶和吃貨什么時候上來?”

  文慧溫婉提醒:“別把吃貨二字喊順口了,不然總有天會收不住的。”

  鄒青竹嘻嘻笑著:“沒關系啊,他人那么好,不會在意的。”

  接著又道:“我猜一個小時候上來,你呢?”

  一個小時?

  一個小時能干很多事,文慧安靜幾秒,隨后把書本合上,打開電視,打開vcd,聲音調到最小看了起來。

  鄒青竹不死心,抱著她搖來搖去:“快猜快猜?”

  文慧拗不過,只得問:“賭注是什么?”

  鄒青竹說:“贏了的半個月不干家務活,不進廚房。”

  文慧想了想開口:“我猜半個小時以內。”

  鄒青竹愕然:“都說小別勝新婚,你這也太低估人家能力了吧?”

  文慧說了自己的理由:“時間不早了。”

  兩人一邊看電視,一邊計時間。

  半集電視劇后,外面響起了敲門聲。

  聲兒不大,似乎怕影響周邊住戶。

  鄒青竹趕緊瞅瞅時間,頓時發出哀嚎聲,“半個月啊,這大作家今天是念齋嗎?”

  文慧會心笑笑,起身去開門。

  “慧慧,想我沒?”

  門一開,杜雙伶和文慧就情不自禁抱在了一起。

  “想。”

  文慧真誠地說著,眼神不小心同門外的張宣相撞,片刻后,兩人視線各自挪開。

  后面的鄒青竹趕過來湊熱鬧,掰開兩人,就使勁盯著雙伶的臉蛋瞧,發現真的沒有異樣后,暗罵自己糊涂啊,沒吃飽飯怎么有力氣干活呢?

  鄒青竹和文慧對雙伶是真好,一桌子菜,有辣有不辣,6個碗,把張宣都看羨慕了,自己什么時候才能有這待遇?

  吃飯的時候,鄒青竹問杜雙伶:“雙伶,你爺爺怎么樣?”

  杜雙伶說:“老樣子。”

  聞言,文慧停下筷子:“真的有道師說的那么邪乎?”

  鄒青竹接腔:“對啊,咱是大學生,咱不能迷信。”

  “嗯,咱不信。”杜雙伶嫣笑著嗯一聲,她是最希望這是迷信的。

  吃完飯,張宣和杜雙伶回到二樓臥室打了會撲克。

  凌晨三點過,輸了一晚上、只能坐輪椅的杜雙伶甕聲甕氣問:“后天走嘛?”

  張宣攬著她說:“對。”

  “這次去多久?”

  “幾天就回來。”

  “好,我在家等你。”杜雙手伸手纏他:“不過今晚你陪我。”

  “不睡了?”

  “睡不著,白天補覺。”

  張宣哎喲一聲,這樣下去,莉莉絲肯定要教我做人了。

  …

  從香江坐飛機,沒有遇到稀罕事,張宣一路上是睡過來的。

  莉莉絲得知他要來,正兒八經地跟學校請了一天假。

  在出閘口,兩人相見時,莉莉絲人都快飛起來了,雙腿向后彎曲、箍著他的脖子,整個人兒都掛在他身上。

  “影響,注意影響。”見來來往往的人都在看自己,張宣提醒。

  有了上次陶歌的說叨,這次莉莉絲沒再犯渾了,挽著他胳膊問:“你真的要去參加巴黎時裝周?”

  “我主要是來看你的,時裝周嘛,順帶參加一下咯。”

  “我老公真會說話。”

  莉莉絲不用墊腳就能親他一下,隨后又郁悶了:“你來的真不是時候,我親戚昨晚剛來。”

  張宣好笑地拍拍她手背:“沒關系,我喜歡的是你這個人。”

  莉莉絲可不好糊弄,偏頭問:“是不是來之前,杜雙伶已經把你榨干了?”

  張宣嘴硬:“雙伶不知道我們的事。”

  “真的?”

  “當然。”

  莉莉絲說:“那我等會就給他打個電話,就說你在我床上。”

  張宣:“......”

  見他這幅樣子,莉莉絲附耳嘀咕:“我一直替你擔心,哪天我要是和杜雙伶打起來,不知道你幫誰?”

  張宣白了眼:“收著點,我和雙伶加一塊也不是你對手。”

  “陶姐。”

  “表姐。”

  這次張宣跟著莉莉絲稱呼陶歌和謝琪。

  第一次聽到這稱謂,謝琪大感驚訝,不過下一瞬卻是滿心歡喜。

  謝琪望向莉莉絲的眼神都充滿了高興和羨慕,看來表妹更得這位的心了。

  還是godman牛排餐廳,前幾次見張宣吃的盡興,這次又來。

  雖然這里的價格對于普通人來說很貴,但對于他來說,壓根就不算個事。

  點完單,陶歌問張宣:“聽說你表妹在這邊留學?”

  張宣回答:“在這邊。”

  陶歌問:“哪個大學?”

  張宣說:“我老舅講,好像是威斯敏斯特大學吧。”

  陶歌點點頭:“這學校還不錯。”

  張宣沒做評價,誰還不知道誰?

  就那不當人的表妹,談成績就拉到吧,用錢和人脈弄進來的。

  陶歌問:“要不要去看看?”

  張宣搖頭:“這可是個磨人精,過幾天再說吧,先辦正事。”

  等餐期間,幾人聊到了羅琳。

  謝琪說:“羅琳如今人在曼徹斯特。”

  張宣順嘴問:“在那干什么?”

  謝琪說:“在那邊看曼徹斯特的球賽,同時也考察曼徹斯特的球隊。”

  張宣愣了愣,轉頭:“考察球隊?我沒聽錯吧?她想買球隊?”

  陶歌接話:“是有這個想法。”

  張宣蒙了,前生羅琳沒有這一出啊!今生怎么回事?

  見他困惑,陶歌解釋道:“她這也是受我的影響。”

  張宣問:“你點撥她的?”

  陶歌說:“羅琳現在的名氣和地位在英國正處于急速上升期,但離真正的貴族還差了些。

  所以我建議她買一支足球隊,這東西在英國的影響力就同法國的葡萄酒莊園一樣,擁有就是身份的象征。”

  張宣問:“她看上的是哪支球隊?”

  謝琪說:“藍月亮。”

  怕他聽不懂,莉莉絲跟著補充一句:“就是曼徹斯特俱樂部,也叫曼城。”

  曼城他熟悉。

  但曼徹斯特的另一支球隊曼聯他更熟悉。

  問:“為什么不考察曼聯?”

  莉莉絲一句話就把張宣的好奇心堵死了:“羅琳是曼城的死忠。”

  張宣:“......”

  好想問一句,羅琳現在的錢夠嗎?羅琳會經營嗎?

  不過隨即想到這是90年代,這是西方世界,以哈利波特的恐怖圈錢速度,羅琳錢大概是夠的,而錢又可以做到真正的萬能。

  其實說到買足球隊,他都滋生了想法。

  以他現在的受歡迎程度,身份應該不是很大障礙。

  別的不說,張宣根據后世的一些記憶,挑足球隊、教練和球員不說百分百吧。但也八九不離十了,這是一門穩賺不賠的生意。

  不過稍后想到阿布在英超的結局,又有點唏噓。

  外來人終究是外來人,經不起大的波折。

  不過要是選擇好的時機賣掉,不僅能過把癮,掙聲望掙社會地位的同時,還能大掙一筆。

  這些念頭一起,或者這種想法一起,仿佛就著了魔似的,在腦海里生了根發了芽。

  好長一段時間以來,他都是“按部就班”的過日子,生活沒了一點驚喜。

  是的,就是沒了驚喜。

  寫書到現在,已經不缺錢了。

  商業綜合體中心,只要不作死,基本也是穩賺不賠。

  而目前自己已經為三個大項目輸血了35億左右。

  商城已經投入正常運營,每天都在大額盈利。加上銀行40億無息貸款,后續的資金基本不用發愁,也不用自己管,商城以戰養戰就能解決掉。

  可“風聲”、“潛伏”、“哈利波特”、“發條女孩”和“冰與火之歌”時時刻刻都在為自己掙錢啊?

  而且還是為自己掙大錢,根本花不完。

  未來這么一大筆錢,總不能放銀行存著吧?

  曾幾何時,他覺得有花不完的錢就是人生。

  可生活陷入一潭死水過后,他突然想找點事做。

  這種感覺來得莫名其妙,寫作已經滿足不了他的需求,就是想找點其他它事做,找點兒感興趣的事情做。

  其實當初李梅提到外貿公司向灣灣買芯片、自己投資建廠制造led燈時,他有想到過做芯片。

  可那也只是想想,芯片那玩意兒自己壓根就玩不通。

  做點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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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大家說,本書最后一個事業做點什么好?有新鮮的建議沒?

  (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