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兩個選擇,1.打掉孩子。2.我們離婚。”上一世,葉笙愛慘了陸庭洲,為了不跟他離婚,打掉了一個多月的孩子導致不能再孕,而陸庭洲卻為了救心上人眼睜睜地看著她沉入大海。重生回來,她如他的愿,扔下一份離婚協議書瀟灑轉身離開。四年后,她帶著小一號的自己低調回來,卻意外火上熱搜。某日,前夫哥猩紅著雙眼把她堵在家門口,“偷走我四年的東西什么時候還我?”“我偷你什么東西了?”“我的心。”我看你是想屁吃!豪門的圈子里以前流傳著這樣一句話:“葉笙這人不能處,有錢她是真要。”后來,這話變成了,“葉笙這人能處,有錢的前夫她是真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