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著絡腮胡子的獵人叫維蒙。
他曾經參加過三次針對雅蘇臺政府軍的戰爭,他是個優秀的軍人,而且是一名優秀的特戰隊員。
還是個近身格斗的高手,最擅長的是三棱軍刺,曾在一次特戰任務中,一個人一把軍刺,干掉包括一名團長在內的雅蘇臺正規軍團部。
他之所以在軍中退役,是因為他需要錢,需要一大筆錢,他有一個戰友為他擋子彈犧牲了,那個戰友留下了一個兒子,得了心臟病,需要做心臟移植手術,這種手術三角地地區做不了,得去大夏做或者去西陸做,從心臟配型到術后康復,大約需要上百萬美金。
他不能眼睜睜的看著那個戰友的兒子死,于是做起了圖財害命的勾當。
今天是他第八次做這種事,做完這一次他就快把錢湊齊了,對于那個葬身在熊口下的同伴,他非但不會傷心,甚至有些開心,這樣就會少一個分錢。
他用一把獵刀一下下砍斷熊的手掌,熊掌他是吃過的,其實并不美味,嚼起來又軟又黏又爛又膩,就像是一塊用熱水燙熟的肥肉,但是大夏的有錢人喜歡吃這玩意,這四個熊掌能賣個好價錢。
到現在為止他還沒有覺得逃跑的那個大夏人會對他們造成什么威脅,今天晚上他們肯定能找到他,并且干掉他。
不遠處兩個獵人終于挖好了埋葬同伴尸體的坑。
他們點上一支煙在坑旁邊休息片刻,閑聊著這個雨季。
一支煙剛抽過沒兩口,秦牧已經站在了他們背后。
知道他們穿了防彈衣,秦牧先是反手刀抹掉一個獵人的脖子,然后順勢回手一戳,把刀捅進了另一個獵人的頸部大動脈里。
“噗通”
一個獵人栽進了他自己挖好了的坑里。
驚動了正在砍熊掌的維蒙。
維蒙扭頭一看,完全搞不清楚秦牧是誰,又是什么時候出現的。
可他沒有時間去思考這些事情了,秦牧反手握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殺了過來。看著身體前傾,銜枚疾走的秦牧,從他握刀的姿勢和跑動來的力量感,維蒙知道這是碰上高手了。
他低頭看了一眼被他擱置在地上的霰彈槍,在射殺了巨熊之后,里頭的子彈還沒有重新上膛,這是他失誤了,但無所謂,相比起槍來,他更相信腰間的軍刺,他身體半蹲,兩手抱拳狀握軍刺,軍刺尖威威上挑,護住喉嚨和胸口要害。
秦牧在距離這個庫魯族獵人兩米的位置停了下來,既然已經被發現了,不能完成那種突襲式的刺殺,那就得有足夠的耐心打白刃戰。
維蒙舔了舔嘴唇,盯著秦牧的眼睛,用標準的大夏語沉聲道:“來啊,你只有三分鐘的時間,三分鐘過后我的其他同伴就會找到這里!”
聽到維蒙的話,秦牧笑了笑,他知道這不過是攻心之計而已。
白刃戰,心里素質很重要,心神不穩則手不穩,手不穩則刀不穩。
秦牧右手反持刀,卻擺出一個八卦掌的起手式,八卦掌本就脫胎于刀術,單換掌就是單刀,近代傳統武術之所以不能打,有個原因就是一些傳統拳法其實練的是兵刃或者馬戰,脫離了兵刃和戰馬這些拳術是沒有足夠的殺傷力的。
秦牧同樣盯著維蒙的眼睛,白刃戰眼神絕對不能躲,他說到道:“殺你,一分鐘足夠”。
維蒙瞳孔微縮,他這才意識到遇到了麻煩,秦牧爆發出來的戰意和氣勢都讓他感到心驚,那銳利的眼神比他手里的短刀更加鋒芒畢露,這是個他平生僅見的可怕男人。
但這種可怕也激發了維蒙心中的戰火,有一種你男人生來就是戰士,國家戰亂是人民的不幸,卻是他們的幸運,面對上強大的敵人尋常人的第一反應是恐懼,而維蒙他們這種人感到的是興奮。他肩膀微縮,像是一頭頸毛乍立的雄獅,隨時準備給與秦牧致命一擊。
秦牧說的對,一分鐘就夠了,一分鐘就能分出個你死我活。
此時的二人就像是兩頭叢林中餓極了的猛獸,一旦遭遇絕對沒有調頭離開的道理,手中的兵刃猛獸口中的獠牙,他們兩個人在緊緊對視中,緩慢移動步伐,轉著圈子,逐漸靠近。
站在一棵大樹后頭的杜耀武,端著槍,嘴里不停的咽唾沫,秦牧和維蒙釋放出來的氣場,壓的他胸口發悶,其實作為一個第一次經歷這種陣仗的男孩,他這種已經算不錯了。宋朝名將岳飛對于勇敢的士兵有個標準叫“持槍不抖,口中有唾”初臨戰陣的新兵,能端穩手中的長槍,沒被嚇到口干舌燥就算勇敢了。
雨又下了起來。
此時正是森林中的雨季,幾乎每天都要下雨。
一道劃破天際的閃電。
一聲悶雷響起。
像是老天爺在為即將開始的戰斗,在擂鼓助威。
豆粒大小的雨滴,打在一顆顆高大數目的樹葉。
啪啪響。
偶爾有有一些雨滴會打在二人的眼皮,可兩人都不敢眨眼。
又是一道閃電。
就閃電過后,雷聲響起之間。
兩個人同時動了。
匕首和軍刺撞在了一起,伴隨著令人頭皮發麻的金屬摩擦聲響。兩人擦肩而過。
迅速轉身,再次撞上去。
“噗呲”
秦牧肩膀被鋒利的軍刺擦了一下,萬幸不是被戳穿,否則三棱軍刺的血槽,會讓他的肩膀初的肌肉無法愈合。
維蒙胸口中刀,同樣是被刀刃劃了一下。
但是他穿了防彈衣,秦牧的刀鋒只是劃破了他的衣服,并沒有給他造成任何傷害。
這不是一場公平的決斗,維蒙穿了防彈衣完全保護住了自己的軀干要害,如果不是如此的話秦牧這一刀足夠給他做個開胸手術。
可兩人都知道,在這種以命相搏的情形里談公平是多么可笑。
如果有機會開槍的話,兩人肯定會毫不猶豫的朝對手開槍。
維蒙咧嘴一笑:“今晚你死定了”。
秦牧盯著維蒙的喉嚨,沒有說話。
他的對手是個有戰爭經驗的老兵,同時還是個白刃戰的高手,這家伙心理素質和戰術素養都很高超,
而且他有防彈衣。
這種情況下,他完全可以用軀干部位硬抗秦牧的刺殺,然后伺機給與秦牧致命一擊。
這就像是在古代的冷兵器戰爭中,秦牧一個輕步兵對上了重甲步兵。
很兇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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