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小說網 > 晚唐浮生 > 第三十八章 南下
  (暫時不要點開,稍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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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吁——”地一聲,梳著一頭油光水亮頭發的黃漢華勒住了胯下的盧西塔諾馬,然后慢慢翻身下馬,先是活動了一下有些酸疼的身體,然后將馬鞭和韁繩交給站在旁邊的一名衛兵,自顧自朝前走去。

  這里是環境優美的米林湖畔,鮮花似錦、綠草如茵,遠方還有大片的梅林、果園點綴大地,時或這里,時或那里,花木葳蕤,吸引著初來乍到的游子的目光。

  伊河入湖口附近的某處干燥高地上,修建著一片占地極廣的建筑群。該建筑群別墅場館、亭臺樓閣俱全,集東西建筑風格于一體,端地是實用、大氣、美觀。了解的人都知道,這是隸屬于國營東方賓館集團公司的產業,主要功能是度假、療養、會議、休閑,平時也對外開放,但收費較貴,一般的企業還真很難承擔得起費用。當然在有政府高層會議的時候,這個度假區是不對外營業的,專門為參加會議的代表服務。

  如今這個被稱為米林湖療養院的地方就已經被財政、金融、貿易系統的相關部門包了,來自中央財政部、貴金屬管理總局、貿易部、稅務總署以及各大銀行、保險公司、債券市場的官員們在此濟濟一堂,參加由中央執委王炎、李晴二人牽頭組織的會議。

  王炎此人今年也七十多歲了,在澳洲那個鳥不拉屎的地方苦熬了半輩子,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很多人看其可憐,再加上確實也沒更合適、更有資歷的人選,于是在建國者會議開會時將其選為執委會委員,分管財政、金融、稅務系統,也算是對他半輩子辛勞的褒獎了。

  會議到現在已經進行了好幾天了,與會代表們詳細討論了下一階段的很多大政方針,同時也提出了很多具體的措施與政策,并就前面推行的一些政策或條例的得失進行了評價,基本上可算是收獲良多了。

  今天是會議的第五天,同時也是倒數第二天,從海珠島商站站長、臺灣銀行副總經理職務上卸任歸國的黃漢華,也被王炎叫到了米林湖療養院,打算與他商議一下新稅制的細節問題,免得在明天的會議上無的放矢。

  對了,黃漢華從遠東離職歸國后,目前在稅務總署任司長,并且接手了引人矚目的全國第三次稅制改革工作,目前已經拿出了初步草案。只要這次會議上大家討論后覺得沒什么問題的話,在下一個財年就會開始擇地試行,待平穩過度后即在全國大范圍鋪開。

  王炎在澳洲那個爛地方打拼多年,所見的除了袋鼠就是土著了,一個個呆頭呆腦的,連帶著自己腦筋也有些轉不過彎來。因此,他今天特地將黃漢華這個“第三次稅改”的重要參與者喊過來,就是為了再聽一聽起草者本人的意見,看看自己有沒有理解錯誤的地方,免得到時候鬧笑話,也是用心良苦了。

  “就從這次新增的三個稅種說起吧。”王炎讓秘書給黃漢華及其兩名隨員上了茶,便大手一揮,說道:“俺老王打打殺殺慣了,也不是太明白里面的彎彎繞,你給我簡單點來,別整得太復雜。”

  黃漢華一聽額頭就滲出了些汗意,只見他示意了一下,右手邊一位戴著眼鏡的中年人從包里拿出了一疊文件,找出了有關煙酒稅、遺產稅、統稅的那部分,清了清嗓子,準備開說了——對了,此君是黃漢華在遠東任職時的心腹之一,廣東惠州府人士,參與了海珠島商站及臺灣銀行的很多業務。

  這會只聽他用還算沉穩的語調說道:“吾國在三代以前,酒禁甚嚴,自漢武帝時,始有酒榷。宋元以后,酒課逐增,漸為國家重要收入,然當時尚無煙草之稅也。明朝海市漸盛,煙草由呂宋傳入中國,流行頗廣,迨至明季,種者漸多,尚未課稅。”

  聽這位才說了幾句,王炎便睜著一副牛眼看了過去,有些花白的胡須也翹了起來,不過隨即又釋然了。這廝大概是跟隨小黃從廣州回來的,怪不得說話一股老學究氣息呢,合著本就是在明國出生長大的啊。

  “此次西歐貿易風潮,適逢國內基建盛行,庫款支絀,故特設煙酒專稅,將其從消費稅中分離出來,重點征收,以資挹注。吾國煙酒稅收入共分兩類,即煙酒稅、煙酒牌照稅,其中后者類似營業稅性質。”眼鏡中年繼續娓娓道來:“吾國酒水,古來征收標準就極不一致,有按容器為標準者,如簍、缸;有以貨量為標準者,如酒之斤兩是也;有按商鋪為標準者,如酒坊之鋪面等等。至于煙,遍觀西歐各國,基本是按捆或箱來征收,吾國則是按煙絲標準袋來計征。此外,古今中外諸國,尚有按煙酒之等次貴賤,而以貨色標準者;按商鋪結算之數目,而以進貨售款之多寡為標準者,隨地立法,漫無條理,稅法繁雜,有礙商民之營業實多。”

  “據稅務總署1677年召集各縣官員、貿易企業管理層及財政部專家開會集議,舉煙酒為專稅,從消費稅分離,另訂稅率;1678年中,稅務總署煙酒稅整理委員會成立,商討《煙酒稅稽征章程》,擬在昌順、順化、交河、東方、鎮海、平安、羅恰、青島等十五縣試征;1679年初,《煙酒稅稽征章程》正式完稿,規定煙絲每凈重市秤百斤,征收四元一角五分;酒之定額稅率,按各縣所有之主要酒類,就其價值,為之區別等級,定其每市秤百斤所應征之定額稅。至于酒稅稅率規定是否適當,推行之后,宜參酌實際之產銷情形而時修訂之。”中年男人繼續說道:“只此一項,全國財政歲入可平添六十萬元,作用巨大。”

  “六十萬這個數字是你們估算來的嗎?準確嗎?”王炎突然插言問道。

  “這個,基本準確,是我們根據煙酒消費稅逆推估算出來的,大體上差不太多。”這時黃漢華也出聲了:“而且,考慮到目前的煙酒消費稅部分是定額收入,各縣瞞報漏報的商家肯定也不少,因此我們也做了合理的推算,最后得出了六十萬元的數字,我認為是可信的。”

  “小黃你我是信任的,你說可信,那大概就是可信的。”王炎從兜里抽出了根卷煙,拿火柴點上后,微笑著說道:“繼續往下講吧,我聽著呢。”

  “此次稅改擬征的第二大稅名曰統稅,暫定對木材、面粉、棉布、食鹽四類商品征收。此四種統稅,就其性質而言,均為大宗物品之出廠稅,其課取手續,系就產地征收,一稅之后,任其通行全國,不再重征,以其合一物一稅之原則。”眼鏡男說道:“其中,面粉統一特別稅之征課范圍為凡國內所產機制或由國外運入之面粉含有盈利性質者,均征收面粉統稅,非機制面粉則不予征收;面粉統稅之稅率按5%計征,以桶為課稅單位,如本國機制面粉運銷國外者,則于出口時每桶退還統一特別稅2.5%;本國機制面粉于包裝出廠時就地征收,國外輸入之面粉,則在海關代收。此項稅收,總署預計可達百萬元之數,蓋因面粉乃民食所資,貧富所必需也,故稅金巨多。”

  “木材、棉布、食鹽三種統稅之征收類似面粉統稅。其中,棉布統稅按品質(棉紗支數)分為兩大類,甲類稅率6%、乙類稅率4%,于產地工廠就地征收,以匹為課征單位,出口時照例退還一半稅金;食鹽同樣以桶為單位征收,稅率5%,出口時退還一半稅金;木材稅率按品質分甲乙丙三等,稅率分別訂為5%、4%及3%,出口時照例退還一半稅金。這三類商品,總署預計可征得約八十余萬元,加上面粉統稅,故此次擬征收的統稅總額應可突破180萬元大關,收獲可謂良多。”

  “嗯,統稅有180余萬,煙酒稅有60多萬,加起來不少了,可以干很多事情了哇。那么這遺產稅呢,怎么說?這可也是重頭戲了啊!”王炎問道。

  說實話,站在他的立場上,是不太喜歡遺產稅這種東東的,蓋因這是在從他身上刮皮,難以忍受。不過,這次稅務總署提出的所謂遺產稅,和他想象中的遺產稅大不相同,甚至說起來殊為可笑,因此他也就勉強同意了,且料想通過應該不會有太大阻力。

  “古羅馬時,即有遺產稅,即課遺產價值之5%,作為戰士之養老金。中世紀歐陸諸國,領主繼承人欲繼承爵位和產業,需向上級領主繳納金錢;領民死時,其繼承人同樣需向領主繳納實物或金錢,此即謂中古封建時代之遺產稅是也。”眼鏡男又介紹起了此番新增的第三種稅,只聽他說道:“吾國史上概無遺產稅征收之普遍狀況,故此番擬訂條例時,參考中外,決定設立吾國之遺產稅,區別于歐陸諸國。據總署1678年秋訂立之《遺產稅條例》四則規定,遺產稅課征范圍為無子女立嗣者,其嗣子女承受后者之財產時,應依該條例繳納遺產稅,以為承受財產確定權利之證明。至于稅率,則規定凡承受數額逾二千元之遺產,應繳納5%稅率之遺產稅;數額逾十萬元者,應繳納稅金10%。此外,嗣父之債項及喪葬費用、嗣子女應需之教育費用,可先酌量扣除。條例最后規定,若承繼人隱匿不報,所立繼書、遺囑、承繼議約或分家書等,均無法律效力。若呈報不實,其隱匿之部分為無效。當然如果將遺產捐贈于公共事業者,自可免稅。”

  “嗯,這遺產稅訂得還算符合實際,考慮到了國情。”王炎評論道:“在我們國家,如果連親生子女也要征收遺產稅的話,大部分國民怕不是要跳腳,阻力甚大。只收嗣子女的稅,民間看起來還算可以接受,只是這樣一來,怕是收不到幾個錢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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