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再次醒來,我已經被余嬸救了,但那個時候剛淋了一夜的雨,高燒不退,昏昏沉沉,時暈時醒,嗓子也無法發聲。一直持續了兩天,我隱約間醒來,無意中看見余嬸抱著一袋黃金,興高采烈的挖出地磚,把黃金全都悄悄埋起來。”

    “那樣簡陋的破屋,余嬸居然能突然抱一袋金條回來,我很快意識到自己的位置已經暴露,余嬸很有可能已經出賣我了,安全起見,我選擇裝失憶,降低對面的警覺心。”

    紀御霆心驚膽寒的聽著,“原來是這樣。”

    他取出手機,給還在山中搜查的拾年打電話。

    “去一趟山上的簡屋搜查,尤其是兩間里屋臥室,地磚都要撬開檢查,另外,再看看余嬸家里有沒有她和親人的合照,不放過任何可疑證據,全部拍照留存,帶回國調局親自交給我。”

    吩咐完,他掛斷電話,繼續將腦袋枕在笙歌腿上,像只慵懶矜貴的貓。

    “所以笙笙之所以不會選寧承旭,是因為根本沒失憶。”

    笙歌指尖擼擼他的后脖子,輕笑,“寧承旭來得太快了,而且他現在只參與商界生意,連你都沒有查到我的位置,他卻第一個找到我,這里面一定有問題,我懷疑過他有沒有可能跟那邊勾結,試探了他幾次。”

    “試探結果怎么樣?”“他應該也是被那邊利用了,什么都不知道,憑著一腔執念找過來的。”

    笙歌忍笑,“借著這次的失憶,我也想讓他趁早死心,以后踏踏實實過他自己的日子,別再肖想我這個御爺夫人。”

    御爺夫人。

    末尾四個字傳進紀御霆耳里,甜絲絲的。

    “所以,笙笙在醫院時,說會選我,也是故意說給寧承旭聽的?”

    笙歌雙手捧起他的臉,跟他對視,“看來你當時也發現寧承旭在門口了?”

    他只是笑了笑,神色輕描淡寫。

    以他的警惕心,怎么可能不知道寧承旭在門邊,只是不想搭理。

    “笙笙怎么不回答了?真是說給寧承旭聽的?笙笙對寧承旭……其實還是有點關心的對嗎?”如果笙笙真的失憶,被寧承旭先找到,笙笙真的……不會選擇他?

    最后那句話,他不敢問。

    那個結果,他也不敢賭。

    笙歌輕輕揪了下他的臉,“確實是有意想說給寧承旭聽,但也是發自內心,這輩子已經認定你了,就只會有你這一個老公。”

    紀御霆松開她的腰,磕在搓衣板上的膝蓋緩緩跪直身子,單手摟過她的后腦勺,薄唇貼上去,綿情一吻。

    他吻得很溫柔,夾雜著這些天的思念和眷戀,像品味稀世珍寶,雖是跪搓衣板的姿態,卻并不卑微,是這一吻的強勢主導者。

    吻著吻著,呼吸漸漸急促。

    心臟狂熱鮮活,越發鋪天蓋地,侵略性至極。

    笙歌險些被他奪走呼吸,連忙推拒他的肩,才強行結束了這個分別十天的吻。

    擦了擦紅紅的嘴角,她避開紀御霆炙熱的目光,伸手去拿旁邊的戒尺,轉移話題道:

    “既然現在不用在你面前裝失憶了,那之前你抽煙的賬,還是要算的。”

    紀御霆縱容寵溺的勾起笑,“好。”

    笙歌穩住微亂的呼吸,不去瞧他眸底勾人的欲。

    “那天當著我的面都能抽四根,你老實交代,這段時間抽了多少?”

    紀御霆沉思了下,先是反駁:“笙笙說得太夸張了,我那天實際上只抽了三根,第四根剛點燃,還沒抽上兩口,就被你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