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小說網 > 開局拒絕申請,吃虧是福! > 177、被告律師是自己人吧?
  漫長的舉證終于結束。

  審判席上,鄭國華看向被告席道:“三位被告人、辯護人,你們對上述證據有無意見?”

  “沒有。”六人的回答出奇的一致。

  “被告人、辯護人有無證據需要向法庭提交?”

  “沒有。”

  確認完畢,審判長鄭國華沉聲宣布。

  “法庭調查結束,下面進入法庭辯論階段,首先由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

  公訴人聞言當即開口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經過剛才的法定調查,公訴人現就本案的事實和證據發表以下公訴意見。”

  “三位被告人無視法律,在高速公路上惡意碰瓷,利用不法手段制造虛假的剮蹭事故,以此騙取眾多被害人的錢財!

  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請合議庭根據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犯罪情節、犯罪性質、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依法作出判處。”

  鄭國華點點頭道:“被告人寧中勝,針對剛才公訴人就本案發表的公訴意見,你有什么辯護意見?”

  “沒有意見。”寧中勝搖搖頭道。

  接下來審判長又詢問了其他兩位被告人,他們均表示沒有意見。

  按照庭審前商量好的,一切交由律師來處理。

  聽到當事人如此老實的發言,律師席上的三人均是頻頻點頭。

  審判席上,鄭國華將目光投向律師席:“下面由被告人寧中勝的辯護律師發表辯護意見。”

  律師席上,關昌華早就準備好,聞言當即站起身開始發言。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寧中勝在本案中充當的角色為一名司機,僅是負責開車。”

  “在整個犯罪過程中,他只負責開車停車,具體犯罪行為的實施是由沙長波扔小石子等東西引起的,打雙閃停車也是為了配合他。

  而且事后編造虛假事故行為,騙取他人錢財,他也未曾下車參與。”

  “因此我認為,我方當事人在犯罪中起到的只是次要作用、輔助作用,應當將其認定為從犯。”

  此話一出,張偉的臉色變得極其難看。

  關昌華的這波操作,是把他的當事人架在火堆上烤啊!

  難道他不清楚兩位當事人在本案中,都充當著管理者、策劃者、積極參與者、直接實施者的角色嗎?

  說不清楚,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關昌華還是堅持提出來,恐怕就是存著試一試的心思。

  辯護意見已經提出來,至于法庭采不采納,那是法官應該考慮的事情。

  況且其說的也不無道理,不成也沒什么損失,可萬一要是成了呢?

  要知道,主犯和從犯之間,區別可是相當大的。

  在本次案件中,從犯雖然不能免除處罰,但從輕、減輕處罰,還是非常有希望的。

  張偉自然是清楚這一點,但也只是震驚了一下,便恢復了從容。

  他們想要撇清關系,哪有那么容易。

  審判席上,鄭國華點點頭,再次詢問道:“下面由被告人沙長波的辯護律師發表辯護意見。”

  張偉二話不說就站出來,開始了他的辯護。

  “審判長大人,我方反對關律師為其當事人發表的辯護意見。”

  “在本案中,我認為我方當事人才是從犯,因為寧中勝在本案中雖然是一名司機,但是作案目標是他自己尋找的,亦是其緊跟在其他車輛身旁伺機而動。”

  “而我方當事人只是為了配合他,方才丟出了小石頭等東西制造虛假的事故,就連停車下車騙取錢財,也是在寧中勝的引導下才完成。”

  “因此我認為,我方當事人沙長波在犯罪中起到的僅是次要作用,其一系列犯罪行為的實施,是在輔助配合寧中勝的謀劃,應當將其認定為從犯。”

  “寧中勝是本案當中的主謀,開車碰瓷騙取他人錢財是其首先提議的,作案中所用的工具車輛也是寧中勝所有。”

  “綜上所述,寧中勝才是本案的主謀兼主犯,而我方當事人只是一名從犯。”

  張偉抓住了機會,將其的辯護觀點表述出來,侃侃而談。

  嚴格說起來,兩人都積極參與了本次案件的策劃和實施,兩人分到的錢都一樣,應該都屬于是主犯。

  但是具體如何界定,還是可以稍微爭取一下的。

  原告席上,陸仁嘉看著這猝不及防的一幕,突然來了興趣。

  對外的戰火還沒燃起,被告律師突然就爭執起來了,有點意思。

  其中最不慌的,莫過于莫偉光的辯護律師明立仁了。

  本次案件中,莫偉光是后來才被拉入伙,只是去撐撐場面,分到的錢也最少。

  毫無疑問,莫偉光肯定是本案的從犯,起訴書上的量刑建議也佐證了這一點。

  關昌華當然不同意,在張偉閉嘴之后,站出來開始反駁。

  “我反對張律師的觀點,根據我方當事人的供述,這個謀劃并非是寧中勝率先提出來的,而是由沙長波提出并完善的。”

  “作案前夕,兩人在高速公路上開車發生了兩起剮蹭事故,獲取了四千塊的賠償款,于是沙長波便動了心思,聲稱如果每天都能遇到這種好事就好了。”

  “而且沙長波還說了車速過快,稍微碰上大點的小石子,便會發出‘砰’的一聲,很像是發生剮蹭事的聲音,還問寧中勝這個方法可不可行。”

  “因此我認為我方當事人并非本次案件中的主犯,應當該認定其為從犯。”

  面對關昌華的辯護,張偉的反應卻是有些發愣。

  關昌華是不是少說了些什么?

  還是說雙方當事人中,有一個人隱瞞了事實真相?

  得到審判長的允許后,張偉從容不迫地開口道:“我反對關律師的觀點,在我方當事人的供述中,在其提出扔小石子制造虛假事故時,寧中勝還有詢問過其他東西。”

  “寧中勝的原話是:長波,你說如果我們故意去碰瓷發生剮蹭事故,然后以此要求對方私了賠錢,這個主意怎么樣?能不能行?”

  “而我方當事人的回答是:高速上碰瓷太危險了,萬一真碰上了,丟了性命不值得。

  但是沙長波之前在高速上開車遇到過飛來的小石子,當時被發出的‘砰’的一聲嚇了一大跳,想到這個事情,沙長波便提起了這個事情,并且得到了寧中勝的認可。”

  “最開始我方當事人只是提了一句:要是能每天遇到這種事情就好了。

  沙長波并沒有提議去碰瓷,而故意碰瓷索要錢財,是寧中勝率先提出的,所以寧中勝才是本案當中的主謀兼主犯。”

  庭審到此,逐漸變得有些撲朔迷離起來。

  根據警方的審訊筆錄,兩人當時對于是誰先提出碰瓷的,都有些含糊不清,說是不記得了。

  反正是二人一起商量實施的,因此二人都被打上了主犯的標簽。

  但是現在,他們好像在跟律師的溝通中,回憶起當時的具體細節。

  不過雙方描述的有點區別,可以說是各執一詞。

  關昌華聽到張偉的辯護意見后,一張老臉出現驚訝之色,扭頭看向一旁的寧中勝。

  寧中勝感受到律師的目光,眼睛里出現閃躲之色,不敢與之對視。

  關昌華看到這就感覺要遭,當事人明顯沒跟他說實話。

  但是這已經不重要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聽取了雙方律師的辯護意見,鄭國華揉了揉腦袋,感覺有些頭疼。

  按理說,法庭上對于團伙作案,應當是一個個提審,避免被告們了解消息,不利于庭審的進行。

  他們實在是沒預料到會發生這個變故,此時已是騎虎難下,不過瑕不掩瑜。

  思索了一陣,鄭國華當即問道:“被告人寧中勝,你與己方辯護律師所描述的事實是否沒有任何隱瞞?”

  寧中勝聞言身子一震,強撐著回答道:“報告法官大人,我沒有任何隱瞞。”

  事到如今,他只能選擇嘴硬。

  因為他敢肯定,沙長波拿不出證據來證明他曾經說過那樣的話。

  聽到他昧著良心說假話,沙長波忍不住開口道:“老寧你說謊!你怎么這么不要臉啊!”

  “當時明明是你先提出故意碰瓷撈錢的,我感覺這樣太危險才說出了我的建議,丟小石頭去制造假象,你感覺這樣能行,才跟我打起了配合。”

  “而且第一次碰瓷也是你慫恿莪丟石頭的,打雙閃逼停對方也是你的主意!”

  寧中勝的臉色憋得通紅,不知道是生氣還是羞愧。

  只見他破口大罵道:“你放屁!我沒有說過那樣的話!”

  “明明是你提出要丟石頭碰瓷,你指揮我跟著哪輛車,就連轉向打雙閃也是你指揮的,下車要錢也是你去做的,你不要血口噴人!”

  沙長波聽到這番發言,面色顯得極為震驚!

  昔日的兄弟,如今居然在此關鍵時刻跟他反目成仇。

  而且他還反咬一口,污蔑自己,往自己身上推卸責任!

  沙長波越想越氣,氣得臉色發青,發出一聲爆喝。

  “我草你媽的狗東西!老子實話實說,你居然倒打一耙來陷害我!你還是人嗎你?!”

  “枉我跟你做了這么多年的兄弟,你的良心被狗吃了是吧?啊!”

  “豬狗不如的東西,老子以后沒有你這種兄弟!畜生!”

  一連串噴射下來,寧中勝也被罵出了血性。

  紅著脖子怒吼道:“我草你媽!你才是豬狗不如的畜生!”

  “明明是你自己提出來的,我才是實說實說,你不承認就算了,還想來污蔑我!艸!”

  “我算是倒了八輩子的血霉了,誰想跟你這種畜生做兄弟啊!啊?”

  “現在被你給害慘了,還要進去坐牢,有你這么做兄弟的嗎?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情愿從來沒有認識過你這個垃圾!”

  認識他那么久,現在才發現他原來是這種人!

  在寧中勝的親切問候下,沙長波氣得七竅生煙、渾身發抖!

  他剛想罵回去,突然耳邊傳來莊嚴的法槌聲。

  “咚——”

  審判席上,鄭國華反應過來立馬敲響了法槌,肅聲道:“安靜!”

  “既然你們雙方各執一詞,可有證據能夠證明所言非虛?”

  兩人的爭吵,被審判長一記法槌鎮壓。

  旁聽席上,許多被害人臉上露出遺憾之色。

  陸仁嘉也不例外,顯得極為惋惜。

  讓他們繼續吵下去多好,這場景大家都愛看。

  張偉和關昌華的臉色也不好看,己方當事人當庭吵架……

  開庭之前交代他們的,顯然已是忘得一干二凈,拋諸腦后。

  哎,都是命啊!

  寧中勝和沙長波被一記法槌敲醒,明白剛剛發生了什么事情。

  再也不復剛才的憤怒,變得面色慘白起來。

  此時面對法官的詢問,紛紛搖了搖頭,沒敢說謊。

  他們當時是在車里商量的,具體說了什么,只有他們自己心里清楚。

  要證據……這種情況下除了陸仁嘉那個掛逼,誰能拿出證據來?

  他們也沒想到事情會發展到這種地步,哪里會想到錄像保留證據啊!

  就知道是這么個情況……

  鄭國華繼續問道:“雙方的辯護律師還有什么辯護意見需要補充的嗎?”

  經過剛才一事,張偉和關昌華都沒了心思,紛紛搖頭。

  在審判長的詢問下,明立仁站出來發表了他的辯護意見。

  “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莫偉光是后面才被寧中勝和沙長波拉人團伙里的。”

  “莫偉光在作案過程中,只是打下手撐撐場面,充個人數,其起到的作用最低,分到的贓款也最少。”

  “因此我方當事人只是受了二人的蠱惑,方才參與到作案當中,是為本案的從犯。”

  對于他提出的辯護,公訴人還沒來得及發表意見,又被被告律師搶斷了。

  張偉在法官應允下,站出來反駁道:“對于明律師對當事人莫偉光的辯護,我有一點不認同。”

  “莫偉光已經二十五歲,是一名具有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人,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

  “因此我認為他在明知道此事是違法犯罪的情況下還同意加入,并非是受了我方當事人的蠱惑。”

  關昌華同樣開口道:“沒錯,莫偉光作為一名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其肯定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事情,并非是受了蠱惑。”

  “他遇到違法犯罪行為非但不勸阻舉報,反而是加入其中,其應當為自己的行為產生的后果負責!”

  兩位被告律師的反駁,鏗鏘有力!

  三名被告律師就這個問題,再次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這一幕看得公訴人有些發懵,這這這……

  被告律師是自己人吧?

網頁版章節內容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

請退出轉碼頁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 閱讀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