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小說網 > 大唐:貞觀元年請父皇退位 > 第366章 大唐商盟過線了
  李世民甚至都懷疑自己宮中是不是都有西廠的人。

  只是西廠的人臉上又不會寫著我是西廠的人六個大字。

  只能說這一塊兒,李晉是真優秀。

  沒過多久,永安宮太監稟報李世民,扣下錦衣衛送來的東西的太監自縊了。

  李世民聞言,大怒!

  畏罪自殺,這是掩蓋證據的慣用手段。

  但李世民也沒辦法,遂秘密傳旨李君羨,著李君羨去一趟東廠,請東廠的人徹查永安宮內所有太監及宮女的所有身份來歷。

  李世民不認為錦衣衛連這點事兒都不辦,即便匯報給了李晉,李晉也不可能不幫。

  與此同時,幾道圣旨八百里加急送出了京城,遠赴各部戰區。

  京城內開始了一系列清查行動,隨著世家制裁名單一出,天下嘩然。

  李晉這是掀桌子了,顯然是沒有耐心再跟這些世家玩下去了。

  朝廷馳援出去的二十萬大軍,不是在抄家抓人就是在抄家抓人的路上。

  敢于反抗,那就是格殺勿論。

  同時也有秘旨通過相關渠道下發到各地那些明察暗訪的御史手中。

  這些御史現在也就只有這個作用了,省得天天在京城彈劾這個糾察那個,煩死人了。

  魏征執掌的御史臺現在那都是形同虛設。

  李晉給魏征的文學部施加了那么多的事情和壓力,顯然是讓魏征沒空再管御史臺的事情。

  隨著朝廷的一道道政策和旨意高強度的落實下來,旨意沒有通過當地的地方官傳達下來。

  而是朝廷馳援的大軍所過之處,朝廷的政策就得落實到那里。

  現在原本的那些官員雖然不說是形同虛設,但權利已經基本被朝廷削得差不多了。

  尤其是這一次制裁世家,天下不知多少官員牽扯其中。

  天下這灘水已經越來越渾濁了,被李晉這根攪屎棍給攪得越來越渾濁了。

  然而,水只有渾濁起來,才能把那些隱藏在水底的大魚給揪出來。

  只有這些大魚揪出來了,大唐才能有個乾坤晴朗,玉宇清澄的江山!

  除了這些世家的人之外,其余官員,罪行不大的,李晉都沒打算動。

  天下貪官殺之不盡,就跟韭菜似的,割了一批又一批,根本殺不干凈,所以不如留著他們。

  而且李晉是默許官員貪污的,只是貪污你得有個度。

  在這個度之內,只有沒人檢舉揭發,朝廷就睜只眼閉只眼,可若是被人檢舉揭發了,那朝廷就得按律辦事了。

  如果貪污過了這個度,那就是殺無赦。

  ……

  “陛下。”某天,李晉正站在長安城的城樓上,看著這大好河山,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個錦衣衛稟報道。

  “什么事。”李晉轉身詢問道。

  “大唐商盟,過線了。”錦衣衛沒有多說什么,就是說了這七個字。

  李晉聞言,長嘆一聲,“商人重利,朕給了利,還貪得無厭嗎?詳細說說。”

  “經查,大唐商盟從此次天下興修水泥路的浩大工程當中,存在做假賬,偷稅漏稅的情況,背地里也在說大唐賦稅過高之事。

  經錦衣衛初步核查,大唐商盟各家僅開工至今,漏稅已達三百萬元以上,而且他們掙的錢也不符合朝廷規定。

  按照新律,超過總額凈利潤百分之二十五,便是暴利,此工程大唐商盟之利潤已達百分之三十二。

  大唐商盟聯合各大世家,于各地征召民夫,大修水泥路,經查,有人公款私用,違法私建,甚至是壓榨百姓工錢。

  有約二十余個世家給工人的薪資只有朝廷規定的三分之二,貪污了三分之一,而且伙食標準也并非按朝廷標準來。”

  錦衣衛如實給李晉稟報著。

  李晉聞言,似乎是有些痛心疾首的看了一眼京城大唐商盟之所在。

  “傳旨,這些克扣工人薪資的,讓他們給工人薪資百倍補償,并處罰款一個億,收繳貪污受賄之所得,剝奪修建工程之權,當地修建工程之權就地拍賣于其他世家。

  拍賣不出去便著大唐建筑集團安排,并著戶部暫時清查他們的稅務,嚴查偷稅漏稅情況,這些世家之名與相關事跡,著大唐日報刊登,傳告天下,四海皆知。”

  李晉覺得自己真是給這群人臉了吧。

  第一次給朝廷做工程,竟然就搞這個動作。

  朝廷已經讓你們掙錢了,純利潤百分之二十五以下,這個錢不少了!

  你們還要貪得無厭,那朕就只能殺一儆百了。

  趁著這股邪風還沒起來,就把他給遏制住。

  “遵旨。”錦衣衛恭敬的應下。

  李晉則繼續道,“公款私用的人,挪用了多少,全部吐出來,并處金額之十倍罰款,違規建筑全部查封,充公國有,朕剛剛所說的罰款金額,三日內繳清,逾期有司衙門上門強制查收,錢不夠就查封資產抵債!”

  “領旨。”錦衣衛心里默默為這些人默哀了。

  李晉這個皇帝算是不錯的了,最起碼允許你們賺大錢,允許你們貪污受賄,可為什么卻要貪得無厭呢。

  “至于大唐商盟,著稅務司、商業監察司、物價司等三司會查,一經核實,按律查處,嚴查嚴辦!

  并著大唐日報刊登,廣傳天下,主犯從犯戴枷游街一日,著有司衙門組織一個批評會議。

  當著百姓的面對這些人進行口頭警告,并著他們這些人當著百姓之面朗讀國法森嚴,不容觸犯八個字一百遍!

  朕要讓他們好好風光一把!讓他們出盡風頭!讓他們名揚天下,四海皆知!讓他們知道,朕能給他們的,朕就能收回來!”

  李晉深知,對付這種人,殺了他,那是無關痛癢的。

  他們可以不在乎命,但不可以不在乎名。

  李晉這樣的處罰,對于那種不要臉的人來說,那就是無關緊要了。

  可對于這種把名看得比命還重要的人來說,這無異于是比他們千刀萬剮還要嚴厲的處罰。

  打蛇就要打七寸,打人就得一次性把他們打疼了且打怕了,拿捏一個人得從軟肋上拿捏,讓他們不敢再犯,一次就把他們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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